一、过境香港:居住于海外的内地居民持用中国护照过境香港(含返回内地或从内地出发)的旅客,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,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已确认前往的续程车、船、机票等,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停留7天,无需办理香港进入许可。
二、持有效中国护照的大陆居民赴港短期旅游、商务,或过境香港停留超过7天的,均应事先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妥香港进入许可。其中在瑞典未获得永久居留许可的大陆居民可申请3个月1次或2次有效,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的访客进入许可赴港。获得瑞典永久居留许可的中国公民,可申请12个月多次有效,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的访客进入许可赴港。申办所需材料如下:
1、填妥的赴香港旅游过境申请表
2、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(近期光面相纸,背景颜色为白色,尺寸不小于50*40毫米,不超过55*45毫米)
3、护照原件(护照有效期应长于入港许可有效期和停留期总时间的1个月以上)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
4、居留卡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)
5、机票订单
三、赴港就读、就业、受训、投资、及定居的持有效中国护照的中国大陆居民,须申请相应进入许可。此类申请须经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同意。申请具体要求请查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:http://www.immd.gov.hk/“公共服务”栏目。
四、受理时间及费用
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每份收费90克朗,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办理时,申请人须在瑞典境内。
2、护照有效期应长于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。
六、常见问答
1、我是居住在瑞典的中国大陆居民,持有效瑞典居留许可,计划从瑞典飞香港,在香港观光不超过7天,然后前往深圳探亲。之后从深圳经香港转机返瑞,这种情况需要办理入港许可吗?
您这种情况属于过境香港,如持有已确认的续程车、船、机票等,可于每次入境香港时获准在港停留7天,无需办理香港进入许可。
2、我是居住在瑞典的中国大陆居民,持有效瑞典居留许可,计划从瑞典回深圳,从深圳赴香港旅游不超过7天,再返回深圳,需要办理入港许可吗?
您这种情况不属于过境香港,需要事先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妥香港进入许可。
更多信息请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:http://www.immd.gov.hk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