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领事服务 > 养老金资格审核
养老金资格审核办理须知
2019/06/12
 

2019/05/1

   

  在我馆领区内定居的中国离退休、退职人员,为领取国内离、退休养老金,可在总领馆申办《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》。有关要求如下:

一、申请人一般应持本人有效护照、瑞典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到我馆申办并填写审核表。该表即办即取,不收费用。

二、如申请人因年老体弱或路途遥远等原因,确实不能亲自来总领馆办理,可委托他人前来申办并填写审核表。代理人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、居留卡和申请人的有效护照、居留卡(均需原件和复印件),以及30天内在瑞典公证处办理的委托公证书。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,第4年应由申请人亲自到我馆申办一次。

三、《审核表》分上下两部分,请用中文正楷填写,字迹要清楚,不要有涂改,请使用钢笔或碳水笔。《审核表》的编号、经办人签名、审核人签署三栏由使领馆工作人员填写,确认机构公章处由使领馆工作人员加盖馆章,其它部分由申请人填写。 

 

附件:

·         养老金资格审核表.doc
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