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根据中国国籍法认定具有中国国籍,但同时外国政府亦承认其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员应申请旅行证。如已持有有效中国护照,应使用该护照在中国出入境,我馆不再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。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:
1、下载中国领事App并进行预约;
2、3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详见照片标准);
3、中国旅行证或一次性通行证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;外国护照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,瑞典居留证件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;
4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如有);如没有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,需本人或监护人在申请表上做出书面申明;
5、近三个月内以申请人名义向瑞典税务局开具的人口证明(Personbevis)原件(须有瑞典税务局有关人员的签字和盖章,并应包含申请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、性别、人口号、国籍及出生地等信息);
首次在我馆申请者,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父母双方护照和瑞典居留卡的原件及复印件、结婚证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证明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母国籍和居留情况的材料(如:当时父母所持的护照及外国居留证件,移民局等开具的证明材料等)。
提示:未满16岁申请人应由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来使领馆办理,请携带陪同人护照和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陪同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文件。
(二)临时来瑞典的中国公民护照遗失后,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回国。申请者请递交以下材料:
1、下载中国领事App并进行预约;
2、3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详见照片标准);
3、遗失护照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;
4、护照遗失相关情况的说明。
提示:未满16岁申请人应由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来使领馆办理,请携带陪同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陪同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文件。
建议护照遗失的申请人尽快向瑞典警方报案,并留存好案件笔录以备出境查验时使用。
(三)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申请旅行证
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下列情况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。
1、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、澳门同胞前往中国大陆;
2、未加入外国国籍、未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同胞前往中国大陆;
3、香港特区居民护照遗失、被窃、损毁或过期,急需返回香港,且申请人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;
4、澳门特区居民护照遗失、被窃、损毁或过期,需返回澳门。
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:
1、填下载中国领事App并进行预约及3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详见照片标准);
2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、来瑞签证相关页、最近一次的出中国境验讫章及入境瑞典的入境验讫章页);
3、有效瑞典居留证件及复印件(如有);
提示:未满16岁申请人应由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来使领馆办理,请携带陪同人护照、瑞典居留卡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陪同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文件。
建议护照遗失的申请人尽快向瑞典警方报案,并留存好案件笔录以备出境查验时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