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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私护照颁发
驻哥德堡总领馆
2019/06/12

 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有关规定,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、出生在瑞典、不具有其他外国国籍的儿童,可申请中国护照。新生儿首次申请办理中国护照,请提供以下材料:

  1、下载中国领事App并进行预约

  2、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医院出具的Förlossningsjournal 2-FV2);

  3、新生儿Personbevis原件。近三个月内以新生儿名义在瑞典税务局开具的家庭人口证明(Personbevis)(须有瑞典税局人员的签字和盖章,包含申请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、性别、人口号、国籍及出生地等详细信息);

  4、白底彩色标准护照照片3张(需睁开双眼,照片标准详见https://ppt.mfa.gov.cn/appo/page/instruction.html);

  5、父母或监护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;

  6、父母或监护人瑞典居留许可卡原件及复印件;

  7、结婚证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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