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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护照换发/补发
驻哥德堡总领馆
2019/06/12

  使领馆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,方可受理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护照换发申请。(临时出国人员遗失因公护照的,使领馆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为其办理旅行证回国。)

  申请者请提供以下材料:

  1、申请表和国籍状况声明书;

  2、护照原件、复印件(旧护照暂存总领馆,注销后与新照同时取回,复印件需含照片资料页及加注等信息);

  3、白底彩色标准护照照片3张(露耳、露眉,眼镜不带黑框。照片标准详见https://ppt.mfa.gov.cn/appo/page/instruction.html)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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