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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
驻哥德堡总领馆
2019/06/12

2019/05/01

  (一)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申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,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,也可亲自到使领馆递交申请。使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转寄到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批,待收到入境事务处寄回的证件后,使领馆将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。有关要求请参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:http://www.immd.gov.hk

  (二)香港特区居民在瑞典护照遗失、损毁或过期,且急需返回香港的,如申请人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,可向使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(详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申请旅行证)。如申请人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,可向使领馆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《入境身份陈述书》,申请人应先与香港入境事务处联系,待其确认身份后会致函我馆告知相关情况,我馆方可签发《入境身份陈述书》。

  

提示:

1、申请人需自行准备材料转寄香港的瑞典邮局信封,办好挂号手续。

2、申请人需本人到使领馆办理,16岁以下申请人须有父//合法监护人偕行。

3、建议护照遗失的申请人尽快向瑞典警方报案并开具报警记录。

转寄材料信封及挂号说明

1、信封须为带保护膜的瑞典邮局信封,以确保邮寄过程中资料的完好。信封样式供参考。

 

2、收信人地址为:

Travel Documents Section

4th Floor, Immigration Tower

7 Gloucester Road

Wan Chai, Hongkong

3、转寄材料须挂号,以确保邮件可跟踪。香港挂号资费请询就近邮局或邮局网址确认邮资。邮政资费价格查询网址:

https://www.postnord.se/en/sending/prices-and-terms/postage-rates/postage-rates-for-domestic-lett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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